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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确定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目标

2005-12-30 0:0 【

  《中共卫生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日前下发。

  《具体意见》确定了建立健全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

  《具体意见》确定的建立健全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2007年前,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基础性工作和制度建设;2008年至2010年,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2010年后,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机制,建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具体意见》强调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为重点,着重抓好权力观教育;要重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行使和行政行为的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调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共卫生部党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具体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无视中央和上级规定的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坚决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或建议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